比特币日益成为洗钱贩毒等犯罪活动工具
[摘要]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:各会员单位应履行行业自律公约的承诺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,不参与任何与所谓“虚拟货币”相关的集中交易或为此类交易提供服务,主动抵制任何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。
继8月31日发文警示ICO风险之后,9月13日,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再次发文,警示比特币等“虚拟货币”的风险。
互金协会是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规格最高的行业自律组织。 互金协会当天发布《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“虚拟货币”风险的提示》,称比特币等所谓“虚拟货币”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,市场投机气氛浓厚,价格波动剧烈,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,易造成资金损失,投资者需强化风险防范意识。
近年来,比特币、莱特币以及各类代币等所谓“虚拟货币”在一些互联网平台进行集中交易,涉众人数逐渐扩大,“所形成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不容忽视”。
上述提示还强调,比特币等所谓“虚拟货币”日益成为洗钱、贩毒、走私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,投资者应保持警惕,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立即报案。
腾讯财经此前曾报道,相对于比特币的场内交易所而言,从场外交易市场买入比特币——转移到国外交易平台——卖出比特币——提现至银行卡,通过这一路径,资金可以毫无限制地跨境往来,适合用以逃避外汇管制的资产转移。
此外,从风险角度来看,国际上已发生多起交易平台遭黑客入侵盗窃事件,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;不法分子也往往利用交易平台获取所谓“虚拟货币”以从事相关非法活动,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。
9月8日,多家媒体曾报道,监管层决定关停注册在国内的所有比特币交易所,但彼时并未显露对于比特币的监管态度及风向。
互金协会指出,各类所谓“币”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。
近期监管层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整治手段凌厉。9月4日,央行发文叫停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(ICO)。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、流通,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、以太币等“虚拟货币”,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,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、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、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(编辑:Rit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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